函轉教育部辦理「家庭教育連結戶外教育親子共學推廣計畫」1份,敬請貴校踴躍申請,並於113年2月20日(二)前函報相關資料一式7份至本中心,請查照。
發佈日期:2024-02-01
更新日期:2024-02-01
- 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0日臺教社(二)字第1130002008號函辦理。
- 旨揭計畫結合「家庭教育」及「戶外教育」為推動主軸,擇合宜且安全之戶外場域,規劃辦理增進家人關係之課程與活動,鏈結社區資源,增進親子共同成長,以促進與社區之良好互動及共好發展。
- 本案活動型態包括「場館體驗」、「社區走讀」、「自然探索」等3種,可同一計畫辦理多梯次相同活動行程(至多2個梯次),並納入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(經濟、身心、文化或族群處於需要協助),活動行程中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時數應達整體活動之三分之一,以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2條為實施範圍,並運用家庭教育資源網中教材作為課程規劃內容(網址:https://familyedu.moe.gov.tw)。
- 囿於公文作業期程與經費限制,本中心將依遞件順序優先提報申請,請於113年2月20日(二)前函報「家庭教育連結戶外教育親子共學推廣計畫」申請表、經費申請表等資料一式7份至本中心。
相關檔案
- 函轉教育部辦理「家庭教育連結戶外教育親子共學推廣計畫」1份,敬請貴校踴躍申請,並於113年2月20日(二)前函報相關資料一式7份至本中心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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